溫室氣體排放 | ACER ESG

溫室氣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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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 年起,我們即按照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採用營運控制法,並符合集團合併財報邊界,每年進行溫室氣體盤查,並委託符合台灣環保署資格認定的第三方查驗機構,進行直接與間接類別,也就是範疇1、範疇2,以及範疇3 的溫室氣體排放查證,取得ISO 14064-1: 2018 溫室氣體查核聲明書。

於2024 年,經查證的營運碳排放(Scope 1, 2)為8,319 公噸,較前一年減少21.2%,較2019 基準年減量39.6%,符合預期之減量目標。其中,範疇1 排放為2,145 公噸,較前一年減少8.3%,較2019 基準年減少39.4%,主要來自於歐美據點供暖用天然氣的使用大幅減少、以及汽柴油車的電動化等減碳行動。範疇2 排放6,174 公噸(以市場為基礎),較前一年減少24.9%,較2019 基準年減少39.6%,主要來自於用電量減少與再生能源使用增加的雙重因素。營運碳密集度(單位營收碳排放量)為31.4,較2019 年下降46.5%;人均排放約為0.92 公噸,較2019 年人均減少約46.9%。

溫室氣體排放量
 

在範疇3 部分,我們按照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範疇三(GHG Protocol Scope3)的原則,並依循數量顯著性、影響力、資料取得性與準確性等鑑別因子進行公司的重大間接排放源鑑別,並依據其鑑別結果將具重大性之其他間接排放源納入盤查範圍。

 

總計於2024 年,宏碁經查證的價值鏈碳排放(Scope3)為4,984,022 公噸,較前一年減少14%,較2020基準年減量38.8%,主要來自於我們產品的低碳與減量設計及個人電腦產品出貨量的減少所致。以2024 年來看,我們主要的排放源落在供應鏈的部分,包括範疇3 類別1 的原物料採購排放、類別3 的與燃料和能源相關活動排放、以及類別第4 類運輸階段排放,佔總排放量的79.7%。而在產品與服務的部份,佔總排放量的19.8%,其中又以範疇3 類別11 的產品使用階段最多,租賃資產位於產品與服務的分類中的第二大排放源。

2024 宏碁碳排放 
 

2020-2023 宏碁碳排放

 年度總排放量營運活動排放量供應鏈排放量產品與服務排放量範疇3排放量較2020基準年排放(%)
20208,150,74313,0776,550,9011,586,7658,138,544-
20218,786,40014,3957,108,1841,663,8218,773,103+7.8%
20226,705,68413,7835,550,5541,141,3456,694,195-17.7%
2023

5,804,694

24,483

4,869,449

910,762

5,794,135

-28.8%

2024

4,992,341

21,559

3,980,622

990,160

4,984,022

-38.8%

註:溫室氣體盤查範圍符合宏碁集團合併財報邊界,並委託符合台灣環保署資格認定的第三方查驗機構進行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