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守則
為持續強化公司治理及響應主管機關極推動增進公司治理之各項政策,本公司已參照「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OECD公司治理原則,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董事會與委員會
董事(含獨立董事)選任資訊
依據民國101年2月20日金管證交字第1010005306號函,本公司已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修訂本公司章程,設置董事七至十一人(含獨立董事),任期三年,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連選得連任。全體董事及獨立董事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各不得少於主管機關依法所規定之成數。 相關規範,如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以及最近一年度股東會召集時間、地點、股東會議事手冊、股東會表決結果報告書均已於公司網站揭露。
獨立董事資格條件
獨立董事之獨立性聲明書
董事會、功能委員會及公司治理之運作情形
董事會及功能委員會
董事會及委員會成員
公司治理主管之主要職責及業務執行情形
審計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及執行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及執行情形
投資審議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及執行情形
落實內線交易交易防範措施之具體情形
推動誠信經營單位及執行情形
風險管理政策與執行情形
資通安全管理之資訊揭露
永續發展推動情形
董事暨獨立董事進修之情形
董事績效評估
本公司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包括評估範圍、方法及指標等。相關董事會績效衡量項目含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評估結果分為五個等級:Outstanding, Good, Satisfactory, Dissatisfactory, Immediate improvement。
2017年評核結果
2018年評核結果
2019年評核結果
2020年評核結果
2021年評核結果
2022年評核結果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與執行情形
本公司透過智慧財產之管理,落實公司治理,以確保公司永續經營,已建置智慧財產權相關辦法,以防止專利、商標權及營業祕密被侵害或導致訴訟之可能性。本公司不定期舉辦智慧財產之相關教育訓練及宣導課程,以落實智慧財產之保護管理及防止重要營業祕密外流,藉以提升本公司之產業競爭力及公司營運發展。
2023年智慧財產管理計畫暨執行情形
重要公司內規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隸屬董事會;除定期向董事長及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外,稽核主管並應列席董事會報告。
內部稽核檢查及評估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其查核範圍包涵公司所有作業及其子公司。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年度稽核計畫乃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訂定,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稽核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了解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及已存在或潛在的缺失。
內部稽核覆核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內部控制自行評估的結果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彙整自行評估結果,報告董事會,作為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內部稽核檢查及評估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其查核範圍包涵公司所有作業及其子公司。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年度稽核計畫乃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訂定,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稽核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了解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及已存在或潛在的缺失。
內部稽核覆核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內部控制自行評估的結果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彙整自行評估結果,報告董事會,作為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稅務
宏碁公司充分認知在各國經營事業遵守相關稅務法規的重要性,其中包括遵循各國規範進行及時且正確的稅務申報。
宏碁公司設有全球及區域的財務團隊負責稅務相關事宜,且持續進行檢視,並逐級呈報予全球財務長、執行長,以及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
- 宏碁公司遵守營運所在市場所實施的法令規範。
- 在遵循相關稅務法規的前提下,宏碁公司不進行以避稅為目的之交易,亦不使用租稅天堂進行租稅規畫。
- 宏碁公司不使用任何不具商業實質的稅務架構,亦不將公司創造的利潤移轉至低稅負地區。
- 關係人交易係依據常規交易原理並遵循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頒布之移轉定價準則。
- 稅務揭露遵行相關法令及準則規定,以確保資訊透明。
- 稅務政策載明於董事會核准之「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中。
與稅務機關的關係
宏碁公司致力與各國稅務機關維持公開透明的工作關係,以確保雙方能進行具有效率與效能的合作。
稅務治理架構
稅務資訊